合肥的胡某会被判刑吗?害了合肥做成的。胡某的确有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。经调信息显示,58岁的胡某呢,是4月12号去的上海,4月13号乘火车从上海到杭州,又从杭州回合肥,随后呢,在其所居住的航空新城小区、南岗卫生院等区域活动,五天后,一家五口被测出阳性,其他四名感染者分别是他的妻子、女儿、女婿和外孙。问题来了,他为什么要去上海?
经知情人透露,原来呢,他是在网上听说上海送外卖一天能挣一万多,于是动了心,只身一人前往上海。但是到了上海之后,发现他无法进入当地的快递圈,无奈之下只能离开。但是这个时候他的行程码和健康码呀,也许已经有记录了,这一点他心里也非常清楚。
那如果这个时候他从上海直接回合肥,是要接受严格的风控隔离管理的,所以他从上海去了杭州,而且在杭州更换了手机号码。这样行程码就不会显示有关上海的任何痕迹了,于是他顺利回合肥。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就不赘述了,到目前为止,传播链仍然有所延长,一座城市为此付出的代价可谓是巨大的。问题来了,等待胡某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处罚呢?
首先,在实践当中,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一般隐瞒了行程,会给予行政处罚,当然,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只是隐瞒了行程,没有造成任何后果。显然胡某比这个要严重得多啊。那如果因为行为人故意隐瞒而造成了疫情的传播,则可能构成刑法第330条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,将被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。
所以胡某会被判三到七年嘛,可能还不止,因为如果行为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咳嗽、发热、乏力等症状,依然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。造成疫情的严重传播,则可能构成刑法第114条的危险方法,危害公共安全罪,将会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,所以胡某最高可能面临十年刑期。